農業科技發展“十二五”規劃
十二五”規劃
農業部
十二五”規劃
農業科技發展“十二五”規劃
為全面部署“十二五”農業科技工作,充分發揮科技在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和《農業科技發展規劃(2006-2020年)》,編制本規劃。
一、形勢與需求
(一)農業科技發展處于新的起點
“十一五”是我國農業發展最快、農村變化最大、農民增收最多、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又一個黃金期,農業科技發揮了強有力的支撐作用。農業科技創新能力不斷增強、體制機制逐步完善、國際影響日益擴大,為“十二五”農業科技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科技創新已成為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主要力量。“十一五”期間,我國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高,糧食連年增產,菜籃子產品保障充分,農民持續增收。培育主要農作物新品種2600多個,良種覆蓋率達到95%以上,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52%,糧食總產穩定在1萬億斤以上。成功研制和推廣應用一批畜禽疫苗藥物,重大動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規模化健康養殖水平顯著提高。基本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的農業質量標準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十一五”末,我國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2%,農業科技已成為推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力量。
探索中國特色農業科技發展道路取得重要進展。“十一五”期間,立足提高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構建50個農產品的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和公益性行業(農業)科研專項,有效引導和支持農業科技創新要素向農業生產集聚;立足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水平,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開展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測土配方施肥和有機質提升行動,推廣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重大實用技術,促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立足提高農民科技素質,大力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等重大培訓項目,重點加強種養大戶、農機手、防疫員和農村經紀人、專業合作社領辦人等培訓,培養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立足提高農業科技管理效能,探索科技與產業緊密結合的有效途徑,完善聯合協作、穩定支持的運行機制,營造廣大科技人員安心工作、潛心研究、熱心服務的良好氛圍。
我國農業科技的國際影響力顯著增強。“十一五”期間,著力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取得了超級稻、轉基因抗蟲棉、矮敗小麥、禽流感疫苗等一批世界領先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成果,我國農業科技的競爭力顯著提高。順應農業科技工作國際化趨勢,圍繞人畜共患疫病、應對氣候變化等重大科技問題,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根據國內發展需要,在強化資源和產品引進的基礎上,加大技術引進、智力引進力度。發揮我國農業科技優勢,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快雜交水稻、生物疫苗、小型農機具等一批先進適用科技成果的國際化應用,我國農業科技的國際影響力不斷增強。
(二)農業科技發展面臨新的需求
“十二五”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攻堅階段,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農民增收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任務更加艱巨,必須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增強農業科技支撐能力。
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迫切需要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農產品總量需求剛性增長,質量安全要求不斷提高,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任務越來越重。耕地、淡水等資源的剛性約束日益加劇,生態環境保護的壓力不斷加大。農業勞動力成本迅速上漲,種子、化肥、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增長明顯,土地流轉成本不斷提高。為此,迫切需要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步伐,強化農業科技的支撐作用,進一步提高土地產出率,大幅度提高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
適應農業經營主體的新變化,迫切需要增強農業科技服務能力。隨著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規模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農村勞動力數量不斷減少,素質呈結構性下降,難以滿足現代農業發展需求。隨著農業生產規模化、集約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新型種養殖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逐步成為農業生產經營的新主體,對關鍵生產環節的技術服務產生巨大需求。為此,迫切需要加強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增強農業科技專業化、社會化服務能力,提高科技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提升農業科技整體效率,迫切需要進一步創新管理體制機制。我國農科教結合、產學研協作還不夠緊密,科技基礎條件資源配置不盡合理,共享機制尚未完全建立。財政科技投入結構有待優化,穩定投入的機制尚未完全建立;科技評價導向不盡合理、科技評價標準不夠科學、科技評價主體有待調整。這些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農業科技自主創新的重要障礙。為此,迫切需要進一步創新農業科技管理體制機制,優化農業科技資源配置,大幅度提高農業科技資源的利用效率。
(三)農業科技發展面臨新的機遇
“十二五”是我國農業科技加快發展的戰略機遇期。科學技術迅猛發展,新興產業蓬勃興起,農業科技發展的政策環境越來越好,農業科技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
農業科技發展的原動力更加強勁。分子生物學等基礎學科理論不斷豐富和發展,催生出一批新興、交叉和綜合學科,為農業科技發展提供了新的理論和方法。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迅猛發展并向農業領域不斷滲透,加快了農業科技的發展速度,生物組學技術、干細胞技術、轉基因技術、數字農業技術等正在孕育新的革命性突破。
農業科技發展的空間更加廣闊。保障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確保農業農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既為農業科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為農業科技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農業與其他產業的關聯更加緊密,農業功能進一步拓展,生物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等新型經濟不斷發展,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不斷涌現,進一步拓寬了農業科技發展的領域。
農業科技發展的保障將更加有力。發展農業的根本出路在科技,更加凸顯了農業科技的戰略地位。隨著我國經濟實力不斷增強,農業科技的財政保障力度將進一步加大。隨著人才強農戰略的不斷推進,農業科技的智力保障水平將進一步加強。隨著科技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農業科技的條件保障能力將進一步提高。隨著科技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農業科技進步的政策環境將進一步優化。
二、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自主創新,加速轉化,提升產業,率先跨越”指導方針,圍繞保障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等重大戰略目標,以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著力調整技術路徑、完善服務方式、創新組織管理,優化產業技術結構,提升農業科技服務水平,提高農業科技管理效能,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科技體系,走中國特色農業科技發展道路,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調整技術路徑: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新形勢和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新要求,把創新目標從提高土地產出率為主導,轉向提高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并重,把技術創新方向從以生物技術為主體,轉向生物技術與機械化技術相結合,提高我國農業產業發展水平。
——完善服務方式:適應農業生產主體新變化和經營方式新要求,把服務環節由產中為主拓展到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把服務內容由單一技術服務為主延伸到農業綜合服務,不斷增強農業公共服務能力,提高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促進家庭經營集約化、土地經營規模化。
——創新組織管理:適應農業產業發展的客觀要求,遵循農業科技發展的客觀規律,把科技力量配置由重復分散轉向科學分工與聯合協作相結合,把科技投入由過度競爭轉向穩定支持與適度競爭相結合,推進以產業發展為導向的科技要素優化組合,打造合力,激發活力,提升農業科技創新效率。
(二)發展目標
“十二五”時期農業科技發展的總目標是:高產優質、輕簡高效、環境友好的技術體系構建取得突破性進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水平顯著提高,農業科技管理體制機制創新不斷深化,農業人才培養與教育培訓取得顯著成績,科技對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保障能力、對農民增收的支撐能力、對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引領能力明顯增強,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超過55%。具體發展目標為:
——具有重大應用價值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種培育取得重大突破,農作物種業核心競爭力明顯提高。培育一批適應機械化作業、設施化栽培、高產、優質、多抗、廣適的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和主要畜禽、水產養殖新品種(系),企業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
——農機農藝融合關鍵技術取得明顯突破。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60%以上,水稻機插和玉米、棉花、油菜、甘蔗機收技術攻關取得突破,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畜牧水產養殖關鍵環節機械化水平顯著提高。
——農業科技防災減災能力顯著增強。突破應對生物災害和自然災害重大關鍵技術,建立起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統防統治體系和災害預警監測體系,提高農業應對災害的能力,提升農業防災減災水平。
——農業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顯著加強。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60%以上,全國沼氣用戶占適宜農戶的50%以上,農業生態環境顯著改善。
——自主知識產權總量快速增加。植物新品種權年度申請量和授權量居世界前列。到2015年,品種權年申請量達到1400件、年授權總量達到1000件,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超過800件。農業領域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數量不斷增長。
——農業人才隊伍建設水平顯著提高。選拔培養300名農業科研杰出人才,打造一批農業科研創新團隊;培養1萬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骨干,選拔一批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充實到基層農技推廣隊伍,農技人員素質不斷提高;培養2500萬名職業農民,培育50萬名農業規模生產主體和經營服務組織帶頭人。
——科技基礎條件顯著改善。科研基礎設施和儀器裝備水平穩步提高,以“學科群”為核心的農業實驗室體系逐漸形成,農業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和試驗基地的支撐更加有力。建設30個以上綜合性農業部重點實驗室,170個以上的專業性(區域性)農業部重點實驗室和200個以上農業科學觀測實驗站。
——農業科技體制機制更加完善。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形成上中下游貫通、產前產中產后銜接的新型農業科技體系。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地方創新團隊的引領、支撐作用進一步發揮,農業科研院所和涉農院校的科技創新與社會服務能力明顯增強。以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為主導的多元化農技推廣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
三、重點任務
(一)農業科技創新
加大公益性行業(農業)科研專項實施力度,強化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支撐,繼續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促進各類科技計劃向農業領域傾斜。著力突破良種良法配套重大關鍵技術,提升種業科技創新水平;突破農機農藝融合重大關鍵技術,提升農業機械化水平;突破應對農業災害重大關鍵技術,提升防災減災技術水平;突破節本增效關鍵技術,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水平。
1、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動植物新品種培育。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功能基因,創建一批目標基因高效轉化平臺。常規技術和生物技術育種相結合,選育創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產、優質、多抗、廣適的動植物新品種,在適應機械化生產的新品種培育上取得突破。鼓勵規模大、實力強、成長性好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整合現有育種力量和資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場化、產業化育種模式開展品種研發。
——農業生產機械化技術研究。加快糧棉油糖等主要農作物生產關鍵環節的機械裝備研發,通過良種良法配套、農機農藝融合,實現關鍵生產環節機械化、加速推進全程機械化。加強健康養殖、設施農業、果實采摘、農產品精深加工及漁船技術裝備等設施設備研發,提升農業生產現代化裝備水平。
——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植物病蟲害防治技術研究。研發動植物重大有害生物(包括外來有害物種)的診斷識別、監測預警與有效防控技術;研究草原重大生物災害發生發展規律并建立高效防控技術體系;構建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系統、網絡平臺以及綜合防治技術體系,在重大農業生物災害持續防控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農業應對氣候變化與防災減災技術研究。研發農業溫室氣體排放和碳匯監測評估方法。研究氣候變化背景下主要農作物的生物學機制及主要動物疫病、農作物病蟲害的變化規律及其響應對策。研究氣候變化對草原和農業生態環境的影響規律及其技術策略。研究退化、荒漠化、鹽漬化、石漠化草地綜合治理與改良技術。研究氣象災害和自然災害區劃、風險評估及管理技術,提出農業氣象災害防御與災害應急對策。
——農產品安全生產與質量控制技術研究。開展主要農作物耕作、栽培、施肥等優質高效種植技術和主要畜禽水產高效、節本、健康養殖技術研究,促進農產品安全生產。研發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食品質量安全監測預警與控制等技術,制(修)訂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或行業標準,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和溯源技術體系。開展土壤重金屬與農作物生長關聯性研究、稻米重金屬污染風險評估研究。研制高效緩/控釋肥料、商品有機肥、環境友好新型農藥、生物農藥、高效安全飼料添加劑、高效生物疫苗、生物獸藥、高光效可降解型農膜等綠色新型農業投入品,為農產品安全提供物質保障。
——農產品產后處理和精深加工技術研究。重點加強水稻、小麥、玉米、油料、果品、畜產品、水產品、蔬菜等主要農產品貯藏加工特性、高值化加工技術及資源綜合利用研究,形成一批推動農業產業拓展、農產品價值提升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提高的關鍵技術和特色產品。加快農產品加工與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的產業集成、示范和應用,促進現代農產品加工、物流和消費體系的有效銜接和可持續發展。
——農業資源高效利用技術研究。加強工程節水、農藝節水、生物節水技術研發及節水材料、設施設備和制劑研制,提高農業水資源的利用效率。研究新型農作制度,提高溫光資源周年利用率。研究農田生態系統養分綜合管理技術,研發簡便實用施肥機械和科學施肥技術。開展噴霧助劑應用技術及農藥科學施用技術研究,研制輕簡型施藥機械。研發農業可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技術、非常規水資源利用技術。研發沼氣高值利用技術和以沼氣為紐帶的循環農業適用技術。開展畜禽廢棄物高效處理利用和有機肥、微生物肥高效安全生產技術研究。研發農村能源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研發沼氣低溫發酵技術和高效發酵菌種等,促進生物質能高效轉化利用。
——農業環境保護與退化環境修復技術研究。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控、水污染綜合治理等研究,保障水資源與水環境安全。開展退化農田生態重建、污染農田修復與污染物超標農田安全利用、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物活性的原位調控和生物高效萃取、污染物低吸收作物利用、農田污染物溯源等技術研究,促進農田生態系統的改善。開展水生生物養殖環境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以及宜漁國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技術研究。攻克戈壁灘地、沙漠荒地、宜林山地、礦山跡地復墾的少用土、節約水、多產出、高效益關鍵技術,降低復墾和新墾成本。開展耕地質量保育與地力提升技術研究,提高土壤持續生產力。
——農業信息化相關技術研究。研究動植物生長發育、病蟲草鼠害發生、土壤養分與墑情變化、耕地質量動態監測、氣候變化等信息快速獲取與智能處理技術,研究農田精準作業導航與變量控制技術,開展精準農業技術示范。研究農產品電子標識以及物流網絡構建技術及應用,研究物聯網技術在農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應用,建立相關農業科技信息數據庫。搭建農業科技信息加工利用交互平臺,提高農業信息化水平。
——區域現代農業重點技術研發與應用。面向我國糧食生產核心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大城市郊區農業區、東部沿海農業區、西部特色農業區、農墾經濟區、草原生態經濟區以及熱帶特色農業區等現代農業發展區域,根據不同區域的自然、生態、文化資源稟賦,圍繞各區域現代農業發展的定位,重點開展制約區域現代農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技術研究,建立區域現代農業的技術集成創新與應用示范基地。
2、農業基礎研究與高技術發展
——農業基礎研究。開展動植物產量、品質、抗病蟲、耐旱等重要性狀形成的分子遺傳機理,動物種質創新的分子生物學途徑和方法等研究,為農業遺傳資源高效利用提供理論與方法指導。以水稻、小麥、玉米等主要農作物,豬、牛、羊、雞等主要畜禽、動植物主要病蟲和農業微生物為重點,開展以功能基因組為核心的基因組學、蛋白質組學和代謝組學研究,獲取一批有重要應用前景的功能基因。加強農田生態過程、農田養分利用與高效轉化機理、耕地地力要素特征與地力培育機制、污染物運移機理及其調控機制,氣候變化對農業的影響與適應機制、重大病蟲草鼠害暴發成災規律與防控機制等研究,突破一批重大基礎理論和方法,推動重大科學發現和新學科產生,為推動科技進步提供知識源泉。
——農業高技術研究。瞄準農業高技術發展前沿,以突破具有知識產權現代生物育種前沿技術為核心,加強轉基因、分子標記、細胞工程等植物分子育種高技術研究,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突破性新品種。加強畜禽分子設計和細胞工程育種技術、家畜體細胞克隆與干細胞技術、動物生物反應器等高技術研究,創制畜禽優良種質。研制作物生命信息獲取設備、動物行為信息傳感器、環境信息傳感器,攻克精準農業總線控制、自動導航、變量作業等瓶頸技術,提高農業精準化、信息化水平。加強大型拖拉機、收割機和節水等典型農機智能控制系統和農業機器人研制,提高農業裝備性能和可靠性。加強農業納米技術與功能制品創制、食品生物技術、現代農業節水高效技術、綠色生物制品創制技術、農業微生物代謝工程技術、生態修復和資源替代技術等研究,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生長點,搶占未來農業科技競爭制高點,支撐和引領現代農業發展。
3、農業科技基礎性工作
進一步強化農業生物種質資源、農業基因資源的搜集、保護、鑒定及育種材料的改良和創制。完善植物新品種保護技術支撐體系、行政監管體系和風險預警體系,開展品種權審查、測試、行政執法和中介機構等人員培訓,研究權屬登記辦法,促進農業資源的高效利用和保護。開展農業水、土、肥、氣資源及農用投入品使用狀況綜合調查,構建樣本和數據信息庫,提高農業資源調控與配置能力。開展農業病蟲草鼠害資源及農情、災情綜合調查,研究病蟲草鼠害及自然災害發生發展規律,開展風險及損失評估,為災害防控提供準確依據。開展重大動物疫病的流行病學調查,為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提供基礎數據。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轉基因農作物監測與管理,以及外來物種監測與專項調查,建立外源基因、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預警網絡,完善敏感生態區域外源有害基因、外來入侵物種阻截帶。加強農業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調查和環境監測、農業產地環境要素調查與分析,為農業環境建設和保護提供決策依據。加大農業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力度,加快農業野生動植物優異性狀的鑒定評價。加強農業科技情報與信息、農業標準、農業遺產收集與保護等工作,強化農業信息的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其在現代農業建設中的作用。
4、農業科技基礎條件建設
盤活存量科技資源,建立創新資源跨區域、跨單位、跨領域的共建共享機制。面向現代農業發展的重大戰略需求,在現有農業科技創新基地和平臺的基礎上,通過分類指導與重點支持,在農業新品種選育、作物優質高效栽培、農業資源環境、農產品加工、農業裝備與設施、農業信息化、動植物疫病防控等領域,推進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農業科學觀測試驗站等創新平臺建設,加快建設和完善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研發中心及綜合試驗站等,形成布局合理、運行高效的農業科技支撐體系。圍繞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戰略需求,重點部署一批現代農業重大科學工程,著力推進農業科技基礎條件資源平臺建設。
5、農業科技國際合作與交流
鼓勵引進國際優良種質資源、先進育種制種技術和農作物種業物質裝備制造技術。以發展中國家為重點,加大農業生物基因資源的引進;以發達國家為重點,強化高新技術領域的合作研究。繼續強化先進儀器和設備的引進,特別注重儀器設備關鍵部件、工藝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注重儀器設備的先進性和實效性,使其在科研工作中發揮出更大的作用和效益。鼓勵和支持國內科技人員出國參加學術交流與合作研究,支持其到國外一流大學和研究所開展中短期學術訪問、交流,提高學術水平;積極引導和加強國內優勢單位聘請國際一流專家進行短期合作研究,開展相關學術活動,推動國際合作與交流不斷發展。加大農業科技“走出去”的工作力度,積極推進國內優勢科研教學單位與第三世界國家的合作,示范推廣雜交水稻、轉基因抗蟲棉花、現代熱帶農業技術、小型農機具、獸醫藥品及獸用生物制品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技術和產品;積極引導相關優勢單位在國外建立技術示范基地,開展新品種選育與示范、新技術集成與應用等,加快相關技術和成果的推廣應用。
(二)農業科技推廣與應用
深入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加快鄉鎮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進度,著力加大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重大技術推廣力度,提升基層農技推廣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適應生產環節、農時季節需求,開展關鍵農時、關鍵環節的技術服務,全面推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提升農業科技成果的入戶率、到位率和覆蓋率。
6、構建多元化農技推廣服務體系
——深化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改革與建設。強化農技推廣機構的公益性定位,明確職能任務,合理設置機構,科學核定編制,完善改革配套措施。理順管理體制,強化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對鄉鎮農技推廣機構的管理和指導。健全人員聘用制度,規范上崗資格條件,選拔優秀人才進入農技人員隊伍,加強知識更新培訓,不斷提高農技人員業務素質。全面開展鄉鎮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修繕或新建業務用房,配備推廣服務設施設備,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普遍健全農技推廣責任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落實工作責任,完善獎懲措施,提高農技人員的積極性。大力推行“包村聯戶”推廣機制和“專家—農技人員—科技示范戶”服務模式,促進農業科技成果的快速轉化應用。
——引導農業科研教育機構開展農技服務。建立完善職稱評聘、工作考評等各方面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農業科研教育機構及其科技人員面向生產一線,促進農業科研與生產的有效對接。創新農技推廣方式方法,積極推廣專家大院、院縣共建、科技特派員等農技服務模式。發揮農業科研教育機構及其科技人員的作用,積極深入基層開展試驗示范基地建設、基層農技人員和農民培訓、科技咨詢與服務等。
——培育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適應農民多層次、多領域、多形式的技術需求,大力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農業專業服務組織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引導其結合自身生產經營活動,開展新品種和新技術引進、農資供應、標準化生產指導、技術培訓與咨詢、病蟲害統防統治、耕種收機械作業、農產品市場營銷等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提高農業科技服務的專業化、社會化水平。
7、農業科技推廣重點工程
——糧棉油糖高產創建工程:著眼于糧棉油糖等大宗農作物大面積平衡增產,圍繞不同作物的區域目標產量要求,組裝集成高產生產技術模式,在各縣繼續開展萬畝高產創建示范片的基礎上,逐步開展整鄉、整縣的整建制高產創建,促進糧棉油糖作物高產穩產和平衡增產。
——園藝作物標準園創建工程:著力推進園藝產品生產育苗、配方施肥、病蟲害防控、綠色產品生產等技術的普及和應用,繼續開展園藝作物標準園創建,逐步建立可追溯體系,進一步提升園藝產品的品質與安全水平。在全國選擇若干個典型的設施蔬菜、露地蔬菜生產基地縣,通過強化技術服務,促進其實現統一供苗、統一栽培、統一施肥施藥、統一采收與銷售,實現規模化、標準化生產。
——畜禽水產健康養殖關鍵技術與產業示范工程:按照畜禽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處理無害化和監管常態化要求,啟動畜禽標準化關鍵技術與產業示范工程,建立健全并推廣畜禽生產、養殖場所生物安全標準體系;對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等投入品使用,畜禽養殖檔案建立和畜禽標識使用實施有效監管,從源頭上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加強水產養殖關鍵技術及漁藥、飼料等技術和產品的推廣應用,提高水產養殖的專業化、規范化水平。
——病蟲害統防統治工程:針對病蟲害發生的區域性、集中性等特點,著力完善植物病蟲害預測預報體系,大力推進生物農藥、綠色生物制劑的應用,強化公共植保的職能。在全國不同區域選擇若干個縣建立統防統治工程試點,強化農作物病蟲草鼠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做到統一組織、統一行動、統一用藥,提高防治效率。
——農業信息服務工程:加強農業生產過程信息管理與服務,加快建立農產品物流信息平臺、農業科技服務信息平臺,暢通農產品供求信息與農業科技服務渠道,有效發揮信息化的作用,使政府和管理部門及時了解農業生產情況和農產品供求等動態,使農民能及時得到農技指導。開展基于3G等現代信息技術的基層農技推廣服務試點,繼續擴大農業科技網絡書屋的范圍。在東南沿海地區選擇一批基礎較好縣的鄉鎮開展農業信息服務工程試點,建立相應的服務平臺,引導所在區域現代農業發展。
——主要農作物機械化生產綜合示范工程:選擇東北平原、華北平原、長江中下游平原、四川盆地以及西南山地丘陵區等代表性區域,選擇若干個典型縣的鄉鎮,建立糧棉油糖等主要農作物機械化生產示范點,集成融合作物品種、栽培制度和機械化等技術,對比不同技術適應性和經濟性,總結區域技術路線和模式,形成全國主要區域農作物機械化生產技術體系,加快實現農作物生產從種植、耕作、施肥與施藥到收割、加工等過程的全程機械化。
——農業生物安全體系建設工程:在主要農作物病蟲害高發區、主要動物疫病高發區、外來入侵生物頻發區、外來疫病傳入高風險區等,選擇若干個縣的鄉鎮開展區域化管理試點和示范,重點強化農業外來生物入侵安全評價與監測體系建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與監測體系建設,示范相關防控技術,有效降低外來生物入侵、生物災害等風險,確保農業生物安全。
——農村沼氣建設工程:建設戶用沼氣、小型沼氣工程和大中型沼氣工程,健全沼氣服務體系,加快沼氣科技創新,加強沼氣原料多元化、沼氣沼渣沼液農業利用等技術的研發與示范應用,強化沼氣管護,提高產氣效率,減少廢棄物排放,實現農村沼氣又好又快發展。
——農村清潔工程:在東南丘陵區、西南高原山區、黃淮海平原區、東北平原區、西北干旱區等五個區域選擇若干個自然村開展農村清潔工程建設。項目完成后,所在村實現生活垃圾和污水的處理利用率達到90%以上,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0%以上,人畜糞便處理利用率達到90%以上。
(三)農業人才培養與教育培訓
大力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工程、基層農技推廣特崗計劃、百萬中專生計劃等人才培養工程,加強農業科研人才、技術推廣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等三支人才隊伍建設,為現代農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8、農業科技領軍人才培養與創新團隊建設
創新農業高等教育與高端人才培養模式,立足產業發展需求,加大對部部共建、省部共建農業院校以及農業科研機構的指導與支持,著力培養農業科技領軍人才和科技創新團隊。立足研究基礎、能力和產出,兼顧產業需求和發展潛力,每年選拔一批中青年農業科研杰出人才,穩定支持其個人及其團隊開展創新性研究,逐步形成以領軍型人才為核心的優勢創新團隊。通過加強人才引進、與國外聯合培養等方式,每年吸引和培養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領軍型人才歸國或來華工作。
9、農技推廣人員培訓與基層推廣隊伍建設
大力實施基層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計劃,組織發動各級農業部門和推廣、科研、教學單位,采取異地研修、集中辦班和現場實訓等方式,對基層農技人員分層分類開展培訓,使基層農技人員每年接受一次集中培訓。實施基層農技人員學歷提升計劃,分期分批選送基層農技骨干到高中等農業院校、科研院所進行研修、深造,造就一批業務水平高、綜合能力強的基層農技推廣骨干人才。實施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特設崗位計劃,引導和鼓勵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到縣、鄉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工作,創新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補充機制。
10、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與新型農民培訓
依托農業職業院校、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以及具備條件的其他培訓機構和涉農企業,充分利用遠程教育技術手段,積極培育農村各類實用人才,加快提高種養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等各種類型經營主體的科技應用水平和經營管理能力。加快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繼續實施“綠色證書”培訓,以就業潛力大的農業生產性服務行業和涉農企業用工以及種養大戶為培訓重點,分類、分層次、分領域加快培養具有一定專業技能水平的農業服務人員和農村社會管理人員,促進農民向職業化發展,強化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人才支撐。
11、涉農高校共建與農業教育指導
積極發揮農業高等院校、中等職業院校等在農業科技創新中的作用,推動農業部與教育部屬及地方屬涉農高等院校的部部共建、省部共建。引導涉農院校在專業設置、課程選擇、人才培養等方面與現代農業產業發展的需求緊密結合,促使涉農院校培養專業知識和能力符合現代農業發展需求的高等人才。強化農業職業教育行業指導,促進中高等農業職業院校立足產業發展需求改善人才培養模式,探索校企聯合、校地聯合等多種人才培養方式,加大實訓力度,提高農業職業院校學生動手實踐能力。
(四)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
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改革,遵循農業科技發展規律,完善科研立項、評價、投入與聯合協作機制,提高科技管理與資源利用效率,以管理創新促進農業科技創新。
12、深化農業科研機構改革
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科技體制改革的要求,堅持農業科研公益性特征,深化完善農業科研機構改革。進一步明確農業科研機構的職能定位,落實養老、醫療等改革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完善院所長負責制,規范人員聘用和崗位管理,建立適合農業科研單位特點的收入分配機制,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
13、完善農業科技項目立項機制
建立并完善與現代農業發展需求相適應的農業科研立項制度,發揮產業部門在國家科技計劃重大項目立項論證、項目組織和實施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強化農業科技項目立項中的產業導向機制,建立以產業發展需求和實際應用為導向的科研立項機制,注重發揮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自主性,引導其根據國家需求提出科研項目和研究方案。
14、完善農業科技分類評價制度
建立和完善不同機構、不同項目、不同人員的分類評價機制;開展項目負責人和專家信用評價,建立科技誠信評比與獎懲機制,評價結果作為對項目負責人或研究團隊連續滾動支持的重要依據。建立自主知識產權衡量科技創新成果的評價機制。建立科研專家、農技人員、科技成果用戶、經濟財務專家等共同參加項目聯合評價機制,加強項目的過程跟蹤管理。
15、健全農業科技聯合協作制度
針對制約農業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技術問題,建立和完善農業科技聯合協作制度,促進跨學科、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的單位和科研人員之間開展聯合協作,打破條塊分割,形成農業科技全國“一盤棋”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利益分配機制,激發科技創新、推廣及應用主體的活力,促進各層次人員的協作。
16、完善農業科技經費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農業科技投入評價與監管制度,開展農業科研項目投入績效評估。適應農業科技創新、推廣服務和人才培養的需要,構建穩定投入與適度競爭相協調的農業科技經費投入機制。優化農業科技投入結構,加大對農業科研單位穩定支持力度,保障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
17、推進農業企業科技創新
鼓勵龍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引導企業與科研院所聯合,共同開展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研發。鼓勵龍頭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消化吸收行業關鍵技術,開展集成創新。鼓勵龍頭企業承擔科技項目,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利用。促進農業科研單位和農業院校的科研人員向企業流動。建立農業技術產權展示交易平臺,加速農業技術成果向企業流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統籌協調機制
堅持科教興農戰略,把農業科技擺在重要位置,加強各級政府對農業科技的組織領導。構建農業科技發展部際工作協調機制,建立中央與地方信息溝通平臺,形成高效協同機制,統籌配置農業科技資源。明確各級各類農業科研教學推廣單位的責任,強化聯合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法律法規,加強農業科技執法
修訂《農業技術推廣法》,為農技推廣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修改完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規,健全植物新品種保護及農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強《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科技執法工作。
(三)加大財政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加大各級財政對農業科技的投入力度,確保農業科技投入增長速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支出的增長速度。加強公益性科研院所、技術推廣服務機構以及農民培訓機構的條件能力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投入農業科技,引導農業龍頭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強度。加強經費監管,規范經費使用,提高農業科技經費的使用效益。
(四)營造創新環境,加強創新文化建設
完善成果收益分配與稅收優惠政策,保護科研機構和科技人員的切身利益。加強創新文化建設,弘揚甘于寂寞、勇攀高峰的科學精神和艱苦奮斗、獻身農業的奉獻精神。加強宣傳引導,表彰獎勵農業科技優秀人才,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業科技發展的良好氛圍。
《廣東經濟》 傅銘深 2005-03-30 13:58:50
快速城市化是近年在沿海發達地區出現的普遍現象,是工業化后期政府大力引導經濟發展和城市發展的產物。由于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滯后等原因,快速城市化地區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對于城鄉協調發展和社會穩定產生了負面影響。為此,必須加快包括產權組織制度、土地征用和流轉制度等在內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
快速城市化是沿海發達地區出現的普遍現象
快速城市化是工業化進入后期階段,政府自上而下積極引導市場經濟的發展,采取一系列的產業政策,大力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由此而帶來的城市化迅速推進的一種階段性現象。快速城市化有如下特點:
(—)集約使用土地的要求十分迫切。經濟發展進入工業化后期(2000年珠三角地區的人均GDP除了惠州、江門和肇慶外均超過3000美元,按國際標準模式已經進入到工業化后期),工業結構升級的要求和趨勢十分明顯,第三產業發展加快,普通農作物種植面積迅速減少,但農業產業化步伐加快。
(二)政府在推動城市化進程中的作用十分明顯。在政策方面,廣東省政府在2000年就出臺了推進城市化的政策。在固定資產投資方面,地方政府組建國有或國有占相當股比的地鐵公司、高速公路公司和城建公司,大規模投資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建設,直接推動城市建設和產業發展。例如廣州市實施“南拓”戰略,在南部規劃和建設大學城、大南沙、地鐵3、4號線、京珠高速公路、南部快速干線、廣州新火車站等大型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這些項目的總投資超過1000億元。在投資公共設施的同時,政府還投資建設規模上萬畝的工業集聚區,如東莞市政府投資過百億元建設松山湖工業園,廣州市政府建設廣州開發區,順德區政府建設五沙工業集聚區、花都區建設新華工業集聚區、增城市建設南香山工業集聚區等。
(三)大量征用農村集體土地,城市規模迅速擴大,出現農村和城鎮的直接城市化。例如,廣東省在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建設大學城,首期征地面積18平方公里,搬遷的村民近萬名,今年首批招生3萬多名,加上服務人員島上人口超過6萬人,在不到1年時間內,就把原本十分落后的農業孤島村變為一個科教衛星新城。
(四)與承接新一輪的國際資本轉移緊密結合。例如,廣州市在近2年投資巨額建設南沙港,首期4個5萬噸級多用途泊位在今年建成,迅速吸引了50萬臺豐田汽車發動機、JFE40萬噸熱鍍鋅等大型項目落戶,利用國際產業的轉移在不到二年的時間內造出了一個海濱工業新城的雛形。
快速城市化地區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滯后
在快速城市化地區,較普遍地出現了征用農村土地難、農村集體資產經營效益難以持續提高、農村建設密集無序、農民轉移就業難和農民參加社會保險難等一系列的農村問題,形成了快速發展過程中的“農村病”,成為目前快速城市化地區的最突出問題之一,是我國沿海發達地區所產生的新“三農”問題。快速城市化地區農村問題產生,與現階段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政府工作效率和社會文化價值觀念有一定的聯系,但究其根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現有的農村管理體制,特別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不能適應快速城市化的要求。從總體上來說,快速城市化地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滯后的,體現在如下方面:
(一)快速城市化地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離公司制要求還有很大差距,使農村集體經濟難以真正與現代市場經濟融合起來。
一是絕大部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還是采取經濟合作社、經濟聯合社、股份合作社等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其中又有相當部分村沒有固化股權,股東數量不斷調整,引發“外嫁女”等糾紛。股份合作制的股東限于合作組織內的農民,股份不對外轉讓,制約了資產流動性的提高,妨礙了農村資本跨地區、跨行業的優化組合。二是經濟組織的管理人員基本上限于村兩委干部,人員素質偏低,而快速城市化地區的村級資產已經普遍積累到相當規模,如東莞市村級集體經濟的凈資產約有552.7億元,經濟組織的資產規模與管理人員素質不相適應。此外,村干部兼任村企業管理人員,將社會行政事務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混為一體,產生嚴重的政企不分問題。
(二)農村集體土地的征用制度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引發地方政府與農民間的矛盾。
農村集體土地是農村集體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快速城市化要征用大量的農村土地,如何補償實際上涉及農村集體資產的價值評估和轉讓收益問題。目前,根據《土地管理法》,征用農村土地的補償標準是按該地塊前三年農作物的產值進行計算的,按此辦法,快速城市化地區不少農村的征地補償標準遠低于周邊城鎮土地的價值。在快速城市化地區,土地的潛在收益機會大,農民往往認為政府應該參照周邊地區土地的市場價值進行征地補償,為此,政府與農民在征地問題上產生了較大的利益矛盾。此外,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實施后,用地審批較嚴格,地方政府征用土地需要較長時間才能依法完善用地手續,在此期間政府與農民間的關系更趨緊張,特別是今年國務院實施土地市場秩序整治以來,由于征用土地所引發的矛盾更加明顯。政府采取了預留農村發展用地、建設農民安居房(以成本價轉讓給農民)、幫助農民購買社會保險等辦法間接地對農民進行補償,但如何合理制訂征用農村集體土地補償標準的問題仍然有待解決,快速城市化地區農民為征地補償而上訪問題仍較嚴重。
(三)農村集體用地的流轉制度難以引導土地集約利用和規范農村資產交易行為。
在快速城市化地區,社會資金充裕而且流動性強,農村集體用地的資產性質逐漸顯現并不斷加強,農民如果利用農村集體用地建設物業進行招商引資和出租,則農村集體用地(特別是建設用地)可成為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重要依托,因而形成了農村存在自建物業營利的強烈需求。但是,快速城市化地區沒有及時因這一發展趨勢而建立一套引導農村集體用地有序建設和交易的制度安排,結果大量的農村違法住宅和廠房建設禁而不止,在廣大的鎮村地區和“城中村”形成了“城市不象城市,農村不象農村”的城鄉面貌。例如,廣州市在90年代后期開發建設珠江新城,周邊農村迅速在留用地建設了大量高度密集的“城中村”出租屋,成為該市在建設“兩個適宜”現代化城市過程中出現的難治之癥。此外,由于欠缺有效的農村集體用地管理制度安排,市區級政府較難統籌使用鎮村的土地,“村村點火,鄉鄉冒煙”式的鎮村工業發展現象在快速城市化地區仍較普遍。同時,農村以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等形式自發流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為屢有發生,在數量和規模上有不斷擴大的趨勢,據統計,珠三角地區隱性交易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超過集體建設用地的50%,農村自發流轉的集體用地存在隨意占用耕地用于非農業建設,隨意改變土地用途以及因此而導致權屬不清誘發糾紛等問題,這對于農村土地的集約使用和農村資產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都十分不利,亟待加以政策規范和引導。
(四)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制約其它農村管理制度的改革。
快速城市化是一個巨大的資產重組和利益調配過程,相應推行的農村管理體制改革也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這些成本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由農村集體資產支付,因而迫切需要進行農村產權制度改革。
首先,在戶籍制度方面,今年快速城市化地區大規模地開展戶籍制度。廣東省從今年起取消“農轉非”入戶計劃指標,提出力爭到2010年按戶籍人口全省城鎮化水平達到50%,其中珠江三角洲達70%。廣州市近期建立了農民轉為城鎮戶口的制度。佛山市則從今年7月1日起,將全市戶籍人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深圳市也有類似的改革措施。戶籍制度改革后,接踵而來的是要大量增加在原農村地區建設和營運教育、市政等城市公共設施的費用問題,牽涉到農村產權制度的改革。
其次,在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目前快速城市化地區的農村社保制度尚處于十分困難的起步階段,養老保險所需的資金缺口很大(多數農民以往沒有繳費),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同樣還在于農村集體資產收益或土地補償款的投入。例如,佛山市在今年初步建立全征土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制度,區、鎮政府各補貼農民參保費用的20%—30%,村集體出資40%—80%,個人不需繳費。這種養老保障的水平十分低,現有參保的退休農民每月只能領到120元至300元的保險金,比該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310元還低,但佛山市的社保基金為此已經要承受超過30億元的資金壓力,而該市農村集體凈資產初步估計達到2000億元(以物業為主)。目前,限于農民的傳統意識和短期利益,農村集體一般還是不大愿意支付社保和市政這些成本的,十分有必要通過政府在征地制度和集體資產管理辦法中設立強制性的規定,進一步引導農村集體資產的投入。
政策建議
快速城市化是政府強力推動的一個發展過程,在此過程中產生的農村問題也十分有必要由政府積極采取措施加以解決。事實上,去年以來,不少地方政府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開始了大量積極的改革探索,涉及到農村管理制度的多個方面,部分措施已經觸及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形成了頗有氣勢的地方政府制度創新行為。但是,囿于地方政府特別是地級市(及以下)政府在制度設定方面的權限不足,這些創新行為可能還是較難徹底地解決農村的問題,十分需要國家和省級的人大、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并采取相應措施加以解決。
(一)加快實行農村集體產權組織制度改革。通過修改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和制訂各地級市改革農村經濟組織的規范性文件等辦法,在快速城市化過程中迅速推行如下改革:一是合并村(隊)級組織,節省管理成本。例如,順德區1993年把2272個生產隊級的經濟社改組為290個股份合作社,減少了三分之二的管理人員,2001年又將191個村、31個居委會變為109個村、88個居委會,對村(居)委人員按轄區常住人數進行嚴格的數量配置,并實行了工資統發制度。二是政企分開,量化股份,建立公司制度。加快實施農村集體股份合作社股權固化,組建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公司,作為集體經濟運作的主體,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村“兩委”成員不兼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而是組成監事會監督公司經營運作,村委會和居委會工作職能轉移到重點搞好社會管理和社區服務。三是在固化農村集體股份的同時,留較高的比例作集體股,用于市政教育衛生等公共事務和社會保險費用開支。
(二)制訂相對統一的農村集體土地基準地價體系。快速城市化地區農村問題的焦點在于土地問題,目前改革土地征用和建立流轉制度所涉及最大的難題在于如何合理確定農村集體土地的價值,從而為補償標準和流轉價格的制訂提供理論依據。我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歷史形成有其特殊性,是國家在建國初期的土地改革中劃分給農民集體的,這些土地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農業生產,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可以用于房地產經營,“城中村”集體用地轉國有用地也需補繳土地出讓金。此外,城鎮周邊地區的農村集體土地價值上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巨額投入,如果任由征地補償價格攀升至城鎮土地的市場價格,將對城市化的推進構成巨大的阻力,對地區發展和村民自身長遠利益也是不利的。因此,農村集體土地與城鎮國有土地相比,在產權上并不完全,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暫時還不應“同地、同價、同權”。改革土地征用和建立流轉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改革的切入點是應該盡快相對統一征地補償和集體土地流轉價格的標準,盡量避免政府、農民和用地企業在征地和土地交易過程中過多地進行討價還價并引發矛盾磨擦。在操作上,可由地級市國土部門進行統一評估,按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劃分片區,綜合考慮周邊城鎮土地價格、農作物產值和基礎設施投入等多項因素,制訂農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基準地價體系,經省級部門確認后,以此作為征地補償和土地流轉價格的標準,并每隔一段時間(如3年)作一次調整。不論是公益性項目征地還是經營性項目(兩者的區別其實是城市規劃的結果)的征地補償,都應采用同一的基準地價體系,但可在征地補償的方法上,采取預留村級發展用地、補償款和預留用地入股等補充性方法,讓農村集體經濟在新增用地項目上保留一定比例的土地或股份,分享到城市化帶來的收益。
(三)加快引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和集聚。按目前國家允許征地的范圍,深圳、東莞等快速城市化地區再過5—6年就很可能無地可征,通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是補充城市用地的一條重要路徑。這迫切需要通過建立政策規范,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立統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機制,防止農村土地和資金的粗放使用,杜絕農村違法建設的再發生。目前,廣東省已經出臺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試行辦法,但迫切需要加快制訂各地級市的實施細則。在規范土地流轉行為的基礎上,還要積極引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集聚,目前廣東省在中心鎮政策中提出了通過土地置換等辦法促進鎮村土地的集約利用,也應該加快制訂相關的實施辦法。各地在建設工商業集聚區時,應該考慮盡量將周邊農村零散的建設用地通過置換等方式集聚在一起,既減少征地工作,又有利于統籌平衡各級政府和各村之間的利益關系,相關的用地審批工作應加快制訂專門的政策{生規范。農村自行利用集體用地進行違法建設和交易有著強烈的利益動機,政府如果不能及時作出引導,社會資源的浪費將會相當嚴重。
(四)加快完善村委會“直選”制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與村民委員會“直選”制度有著十分緊密的聯系。自2001午開始,廣東省全面實行村民直接選舉村民委員會,大大激發了村民當家作主的意識,加強了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監督,推動了農村管理的民主化進程。但是,現有“直選”制度對候選人的學歷、資歷等基本沒有限制性規定,而當選后的村長卻掌管村集體資產管理的人權,給予了不少黑惡勢力、宗族勢力通過“直選”進入村委會“尋租”的機會,而且“直選”任期僅三年一屆,容易導致村委會的短期行為。快速城市化本來就會帶來整個區域利益關系和價值觀念的重大調整,與此同時推行“直選”制度,給社會穩定和農村集體資產的長期收益增加了較多的不確定因素,建議采取如下措施完善“直選”制度:一是通過國家或省級人大立法,將每屆村委會的任期延長至5年。目前鎮級政府的任期已經延長至5年,村委會任期也應作相應調整。二是加快推行村務公開,所公布的集體資產經營情況要進一步細化,以增加村民對村委會班子工作績效的了解。三是對村委會參選資格要加以適當限制。通過采取上述措施,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改革營造較為穩定的環境,促使農村集體資產獲得更加長期穩定的收益。
快速城市化地區的農村管理體制改革問題,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隨著快速城市化進程的推進,關于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理論研討、政策制訂和實踐檢驗工作將深入開展,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內容。